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法律法规宣贯会
落实75号令
2023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定》(令第75号)(以下简称“75号令”)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规定》(令第76号)(以下简称“76号令”),自 2023年5月5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要求,使企业充分认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职责的重要意义,提升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5月19日下午,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法律法规宣贯会。
辖区内130余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街镇质量工作联系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管所长、条线干部等参加会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石凯、四级调研员李三营等出席会议。